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7

根据工作需要,解决单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2名,定向派遣到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按需设岗、合同管理。


二、招聘范围、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拥有海南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海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书记员、文秘、公安等相关专业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审判辅助人员为30周岁(含)以下(1990年6月1日后出生);警务辅助人员为35周岁(含)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四)岗位设置及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人数为12人,其中审判辅助人员6名,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女性2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为开考比例。


2. 劳务派遣人员实发工资为3105/月(不含单位、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按80%发放。另外,用工单位供应午餐。


3.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将与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琼海市人民法院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学信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必须带有清晰可查的在线验证编号(登陆学信网下载学信档案http://www.chsi.com.cn/),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前来琼海市人民法院6楼(607)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4日17: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工作


1.考试采取初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因岗位设置不同,考试科目有所差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


审判辅助人员初试科目:(1)技能测试:计算机文字听打占技能测试的60%、听写占技能测试的40%。


警务辅助人员初试科目:(1)体能测试:男子组,①1000米跑,及格时间4分25秒②俯卧撑24个及格,限时2分钟③10米*4往返跑,及格时间13秒1;女子组,①800米跑,及格时间4分20秒②仰卧起坐21个及格,时间1分钟③10米*4往返跑,及格时间14秒1。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按1:2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


4.考试成绩确定


审判辅助人员以初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5:5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警务辅助人员以体测(换算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5:5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 成绩公示统分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琼海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资格审查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真实等。审查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由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公司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通过考察和体检的考生,如果无故放弃,将记录个人考试诚信档案,一年内不得报考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海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布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布无异议后,由新珠江人力资源统一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事宜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2936815


附: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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